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校园安全制度(十四)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2-11-01

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信息技术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

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,加强本中心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,制定本责任制。 


1.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,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,其它部门和个人,不得擅自安装、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,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。

 

2.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 WWW 服务器中的内容,必须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,由信息技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。

 

3.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,为个人用户所拥有,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,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。 


4.校园网主、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、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,信息技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。 


5.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,必须接受并配合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。 


6.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、分层负责制。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,各学科、处(室)、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,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。信息技术中心建立各岗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,落实各岗位人员安全保卫责任。 


7.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,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,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,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,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。 


8.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,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。 


9.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,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,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。 


10.信息技术中心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、准确登记备案。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,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。 


11.信息技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,负责器材、设备、资料的保管安全,按分类、定橱、定位存放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,提高完好率。


12.信息技术中心应保持清洁、卫生,落实防火、防盗等安全保卫措施,电器安装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范要求,应按区域配足消防灭火器,设置监控探头,安装铁门、铁栅,室内严禁烟火。


13.凡违反规章制度或违规操作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浪费和安全事故的人员,要追究其责任。


14.主任全面负责本中心安全保卫工作,各管理员对本岗位安全防范工作负有直接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