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校园安全制度(一)
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门卫安全检查制度
门卫是对外展示学校面貌的窗口,是保证学校安全的重要关口,为加强学校门卫安全保卫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进出人员查验
1.非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入学校,应主动向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。
2.学校保安应认真查验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,经电话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确认,并做好登记后,方可允许其进入学校。
3.在上课期间,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,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,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,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。
4.学生家长要进入学校找自己的孩子,保安应电话通知班主任,待班主任确认后,方可进入。
5.来访人员登记单一式两联,出门时来访人员需交回有被访人签名的副联。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,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6.上课及考试期间原则上不会客。
7.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履行疫情防控核验职责。
二、车辆准入放行
1.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,应关闭好校门,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。
2.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,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,在保安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,禁止鸣笛,限速行驶,确保师生安全。
3.发现学生将上锁的自行车推出校门,应查阅、登记,并经班主任证实后,方可放行。
三、物品出入查验
1.学校保安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,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,严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。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,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。
2.学校保安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,要请示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同意,并查验登记后,方可放行。
3.学校保安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,确保学校和师生的财产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