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图书馆制度管理办法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3-02-14

各位读者:

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,图书馆正式开馆,书库、阅览区、公共区域均正常开放,欢迎大家到馆借阅、学习。具体通知如下:


一、开馆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30-17:30。


二、相关要求

1、午休时间段(12:40-13:30)每个班级不超过5个人,可前往图书馆,12:35在图书馆前台进行签到,12:45后停止入馆,在馆期间,除特殊需求,不得离开图书馆,如需离开,跟图书馆管理员报备后方可离开。其它时间段均可正常借阅、学习。

2、为提高图书流通率,限定教职工每证借阅图书10册;业务类书籍5册(借期不得超过60天,若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,只限续借一次);借阅文学类书籍,借期30天;期刊1册(借期不得超过30天)。逾期不还者暂停其借阅权利;学生每人每次限借图书共3册,文学类图书仅限借2册,借出图书要在一个月内归还。寒暑假借出图书应在新学期第二周内还清,超期者视情况给予停借处理。

3、严禁携带食物、饮料、书包等入馆,切勿将个人物品留置馆内。

4、挑选书刊时应保持书架整齐美观,阅毕书刊须放归原处。

5、馆内书刊限在室内阅读,未经许可不得带出室外,否则按偷窃论处。

6、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在借阅的书刊上划线、涂写或撕毁等。凡丢失、污染者,按本馆书刊赔偿制度处理。

7、若需来室参加集体活动,请事先与管理教师商定时间。

8、保持室内安静,切勿大声谈笑、喧闹,勿要随意跑跳;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切勿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和不吃零食,违规三次给予停借处理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图书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2月14日